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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批复: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含民法典内容)
一、具体批复内容及解读
1.最高院出具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复。
2.文件规定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故本条的修改,实际上是表述上的规范化。【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借条应具备的要素
1.出借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2.借款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3.借款金额及交付方式;
(建议:借款交付时采取转账方式。如账号显示的收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需在借条中明确实际收款人的信息及与实际借款人的关系。若小额借款采用现金方式交付的,需在借条中明确现金交付、交付时间、地点,最好有见证人并留有录音录像。最后,实际交付后需借款人出具收条);
4.利息及逾期利率的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5.借款时间、还款期限;
6.担保(包括1、保证担保2、抵押担保3、质押担保4、留置担保5、定金担保。其中不动产以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
7.出现争议解决法院;
8.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议:出借大额金额用于借款人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或者生活的话,最好增加其配偶作为共同还款人)
三、借条与欠条的主要区别
1.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和到期还款义务的凭证,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买卖关系、劳务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都可能产生欠条。欠条具备要素与借条相似。
2.借条与欠条的主要区别在于
(1)证明关系
借条:主要是借贷关系
欠条:欠款关系
(2)形成原因
借条: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多种原因,如买卖、劳务、侵权等
(3)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时;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从还款日期起第二天开始计算。
2)没有约定具体的偿还日期时;
借条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出借人可在任何时间催告借款人还款,出借人催告时,借款人当时表示立即履行,但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2如果出借人、借款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借款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履行债务,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且不论出借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履行债务,借款人未明确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借款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借款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形成之日起算。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双方是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因为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因其他理由迟延给付,从而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故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算。